星期一, 6月 29, 2009

推薦:小屋 -- 難得一見的好書

前幾天開車上班的路上,在佳音電台聽到介紹書的一個節目,正好介紹到 "小屋" 這本書,主持人跟圓神出版社的總編輯都相當推薦,鼓勵大家去看,並且講了一些內容,我基於好奇心,馬上就到金石堂網路書店訂了一本,好快,兩天就到了。







前天晚上開始,在照顧品謙的空檔,翻開這本傳說中超好看的小說。

首先,作者簡介就很勁爆:
(引自http://www.booklife.com.tw/theshack.htm)

威廉‧保羅‧楊(Wm Paul Young)

生於加拿大一個傳教士家庭,幼年時隨父母至新幾內亞傳教,卻在當地遭到長期性侵,直到青少年時期返回加拿大進入神學院就讀時才停止。成年後移居美國,因為對保守的教會系統感到沮喪,加上幼年受虐的傷痛經驗,使他認為傳統的教會制度只會對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因而決定放棄神職工作。之後他曾從事各種行業,包括保險、建築、創業基金公司、電信公司、承包商,甚至銷售食物處理器。

威廉‧保羅‧楊一直有著寫作的習慣,但只是當做禮物送給朋友看看,直到他的太太力勸他為6個孩子寫下他對上帝的看法,以及內心經歷的療癒過程,《小屋》的初稿才得以完成。這本為孩子所寫的小書,原本只在一些好友間流傳,他的兩位好友鼓勵、協助他找出版社出書,卻遭到26家出版社拒絕。2007年,他們決定自己成立一家出版社來出這本書。他們只花了300美金宣傳本書,卻靠著口耳相傳,銷售持續上揚,創造一年銷售500萬本的超級佳績!迅速登上《紐約時報》文學類暢銷書排行榜冠軍,至今仍熱銷不墜,持續引發話題與討論。全球已售出30國版權。

然後,看到簡介:
麥肯帶著三個心愛的孩子在暑假結束前到山上露營,開心的假期正要結束,卻赫然發現小女兒蜜思失蹤了!經過警方地毯式的搜尋,最後只在一棟山間小屋發現了蜜思血跡斑斑的紅色洋裝。

事隔三年半,蜜思遇害的「巨慟」仍籠罩在麥肯心中。在一個郵差無法送信的暴風雪天,麥肯竟在自家門前的信箱中發現一封署名「老爹」的信,信中只邀請他週末到「小屋」碰面。「老爹」是麥肯妻子小娜對上帝的暱稱,而「小屋」則是他回憶中的至痛。這是某人開的一場惡意玩笑、殺害蜜思兇手的邪惡計畫,還是上帝真的送來了一封邀請函?

困惑、痛苦與憤怒的麥肯,決定獨自踏上重返小屋的旅程。不料在那兒等著他的卻是……

他在小屋到底遭遇了什麼事?這一切跟蜜思、「老爹」又有什麼關係?

翻開前言:

當一個人宣稱自己和上帝共度了整個週末,而且還是在一棟山間小屋裡,有誰不會感到懷疑呢?
這就是《小屋》的故事。

他的全名是麥肯錫‧艾倫‧菲利浦,不過多數人都叫他艾倫。這是他們的家族傳統:男人的第一個名字都一樣,但大家都知道他們中間的名字,可能是為了避免一世、二世、三世或大麥肯錫、小麥肯錫等無謂的稱呼。這對辨識電話推銷員也很有效,特別是那些喜歡用跟你很熟的語氣稱呼你的人。所以他和他的祖父、父親,還有他的長子都有麥肯錫這個名字,但一般人都用中間的名字稱呼他們。只有他的太太小娜和親近的好友叫他麥肯。

麥肯在中西部某處出生,是個愛爾蘭裔家庭的農場小孩,家規嚴厲,相信雙手勞動的價值。他的父親雖然表面上篤信宗教,但這位過分嚴格的教會長老卻是不為人知的酒鬼,尤其是不下雨、或太早下雨,以及介於兩者之間的多數時候。麥肯絕少提到他,只要一提,他臉上的表情就會像退潮般頓時失色,僅留下暗淡無光的眼神。從他告訴我的幾個故事,我知道他老爸不是那種「一睡解千愁」的醉漢,而是惡毒卑鄙的「先打老婆再求上帝饒恕」的酒鬼。

事情的關鍵點發生在一場青少年信仰復興特會上,十三歲的麥肯錫勉強向教會牧師袒露了心聲。麥肯受到當時牧師呼召的感動,淚眼坦承他不只一次目睹喝醉酒的爸爸把媽媽打得不省人事,而自己卻從來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幫助她。麥肯沒有料到的是,聽他懺悔的神職人員與他的父親在同一個教會服事,因此等他到家時,他爸爸已站在前廊等他,媽媽和姊妹們都離奇缺席。事後他才得知她們都被送到梅姑姑家,好讓父親能毫無顧忌地教訓這個逆子何謂尊重。他被綁在房子後面的大橡樹上將近兩天,每次他爸爸恍忽醒來、放下酒瓶,就會一邊念著聖經經文、一邊用皮帶鞭打他。

兩週後,當麥肯終於能再抬起腳走路時,他乾脆動身離家出走。但離開之前,他在農場的每個酒瓶裡都下了劇毒。然後他從外面的小屋旁挖出一個小錫盒,裡面裝了他所有的寶藏:一張全家福照片,每個人都因直視太陽而瞇著眼睛(他爸爸站在一邊沒有加入)、一張一九五○年路克‧伊斯特(1)的菜鳥棒球卡、一個裝有約一盎司「我的印記」(他媽媽唯一搽過的香水)的小瓶子、一團毛線球和兩根針、一小架銀合金美國空軍F—八六噴射機,和他的畢生積蓄──十五塊十三分美元。他溜回屋子,在父親又喝醉躺著鼾聲大作時,把一張紙條塞入媽媽的枕頭下,上面只寫著:「希望有一天您能原諒我。」他發誓再也不回頭,而他也辦到了──只是為時不久。
... (還有很多...請參考官網 http://www.booklife.com.tw/theshack.htm)

*** 接下來,應該說說我自己的想法 ...

前天晚上睡覺前開始看小屋,前面就非常緊湊又引人入勝的帶著我陪著麥肯經歷失去小女兒的痛苦,有點可怕,但最糟糕的是非常令人心痛。無法停止的讀下去,雖然眼睛好痠,還是不想把書放下。我想像那種心情,讓我無法入睡。(最後決定去跟謙爸和謙謙一起睡...要是不小心做惡夢起碼旁邊有人...)

昨天,從麥肯在小屋遇到老爹開始,整本書似乎翻轉過來。把沉重傷心的心情,轉變成愛和關係。從三位一體彼此之間的尊重、順服的關係,我才明白什麼是真愛--為別人想。老爹不停的強調祂愛每個祂創造的人,祂也'特別喜歡'每個祂的孩子。以前,我無法明白為什麼上帝容許苦難的發生,這本書也解釋清楚了。上帝是善的,祂絕對不會害我們。惟獨我們要完全相信這件事,其他的才可以明白。我們人類常常自己做法官,審判上帝,審判別人,都是用我們自己的眼光,然而,是上帝的眼光嗎?書中把上帝、耶穌、聖靈都活生生的展現在我們面前,可以完全明白上帝對我們每個人的愛。書中有許多智慧的話語,值得一再深思。

今天,一個人在家把剩下的三分之一讀完,邊讀邊哭,停不下來。深深感受到上帝有多麼愛人類,祂創造我們就是為了跟我們分享他們的一切,然而人類因為不順服而導致現在的狀況,自以為可以分別善惡,自以為可以當上帝,所以才有階級、紛爭,甚至戰爭。

這本書顛覆了很多聖經的話,但是從出發點來看,它強調神是愛,是完全的愛,也從三位一體彼此間的互動,讓我們明白如何與人相處,彼此相愛。當然,耶穌來,為我們釘了十架,是上帝愛我們的表現,他們三個齊聲說:"值得",也令我動容。

書中處理了麥肯的不饒恕、自卑、憤怒、恐懼...許多在神造我們不應該產生的感覺,帶領麥肯在接下去的歲月中重新生活。我看完,深深思想神要藉著這本書要對我說的話。

首先,神是至高,卻又愛我,對我有耐心,像媽媽一樣。他們三個完全了解我,而聖靈每時每刻都與我同在。我是被他們三個的愛包圍的小孩,我不用做什麼,他們就很愛我。

然後,我也想到我常常批判別人。我有什麼比人優越的呢?在上帝面前,我敢做法官嗎?憑什麼說這人好那人壞呢?在神眼中,都是祂愛的小孩。

第三,饒恕。看著書中失去愛女的麥肯,我想到他太太的心情。雖然書中沒有著墨太多,我還是無法自拔的想:如果是我...?不敢去想,太可怕。要怎麼做到饒恕?太難了。(書中最後有處理這一部分。)

不管是有沒有信主,你都適合去看看這本書。你會對上帝有更多認識,而不是從儀式化的宗教行為或教條來認識。上帝是美善的,不是邪惡的。上帝要把很多好東西給你,祂創造你就是要跟你分享愛的關係。要是你無法想像上帝有多麼愛你,想想你多麼愛你的孩子就好。祂愛你,甚至要為你犧牲生命,祂也認為很值得。聖靈一直與你同在,陪你說話。祂了解你,比你自己還要多。

所以,去買來看看吧! 如果不想付錢,我可以送妳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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